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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 年教育系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治理内容
(一)建设运行的网站、移动应用(App)等是否存在过度收集位置、学校、学籍、家长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职业等个人信息。
(二)向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时,是否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名称、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是否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三)线下场所以及运行的网站、移动应用(App)等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时是否落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是否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四)是否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等。
二、主要工作安排
1. 各部门、各单位须结合主要治理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项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到位。
2. 请各单位报送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盖章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问题自查表(见附件)。于2026年6月10日前发送至nic@sdsmu.edu.cn。
联系人: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386。
附件: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自查表
网络信息中心
2026年6月4日